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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四年內結婚明星三成離婚 “性格不合”占主因

          2012-4-13 10:49| 發布者: 陽菲菲| 查看: 6539| 評論: 0|來自: 華西都市報

          摘要: 根據近四年來媒體的公開報道進行的不完全數據統計,國內外共有100多對演藝界人士相繼結婚,其中有30多對演藝界人士發生婚變直至離婚,而中國內地就占了20多對。究其離婚原因,“性格不合”是對外公開的主要原因。 數 ...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   根據近四年來媒體的公開報道進行的不完全數據統計,國內外共有100多對演藝界人士相繼結婚,其中有30多對演藝界人士發生婚變直至離婚,而中國內地就占了20多對。究其離婚原因,“性格不合”是對外公開的主要原因。

              數據分析明星夫妻有50多對

              據不完全統計,在這100多對已經結婚的演藝界人士中,女明星有75人,占總人數的半數有余;男明星有32人,約占總人數的三分之一。顯然,近4年來,女明星選擇步入婚姻的人數遠遠多于男明星。其中,夫妻兩人都是明星的有50多對,港臺明星有30多對,在整個結婚總數中約占三成。

              從結婚明星的年齡來看,女明星平均年齡約為35歲,男明星平均年齡為37歲。去年,女明星扎堆結婚,像劉若英、莫文蔚都已經年近四十,李玟和梁詠琪也都過了35歲大關,即便是關凌也已經年近三十。

              原因分析四大原因導致明星婚變

              記者通過對這些演藝明星的婚戀數據進行分析后發現,性格不合幾乎是每一對離異的明星夫妻都會提到的原因。比如,阿Sa和鄭中基,兩人相愛容易相處難,謝霆鋒和張柏芝離婚聲明中只說是性格不合。

              聚少離多是導致娛樂圈明星離婚的第二個原因。第三,娛樂圈內因為婚外情離異的明星也不乏其人。但婚外情涉及到明星本人的名譽,幾乎所有的明星在提到離婚理由時,都不愿意承認這一點。

              第四,導致明星夫妻離婚的原因中還有家庭暴力,但這一部分案例占極少數。《華商晨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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